关于城乡自建房专项整治互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9-26 16:02 作者:质安科叶秋月 来源: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 字体【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琅琊区、南谯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为扎实推进我市城乡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自建房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管控,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市城乡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互查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2339号),各县(市、区)开展了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互查主要针对经营性自建房,8个县(市、区)共现场随机抽取239栋经营性自建房,分布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医院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检查系统数据录入、经营性自建房鉴定及隐患整改等3个方面内容。

二、 总体评价

从互查情况看,我市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总体情况较好,台账信息较为清楚,鉴定报告结果准确,各类隐患得到有效管控。

三、 存在问题

(一) 系统数据录入方面。各县(市、区)鉴定结果及整治措施录入进度滞后;部分房屋基本信息填写不完善或填写有误,例如初步判定无隐患,实际鉴定为D级危房;系统上传的排查照片与实际情况存在误差、不同位置的图斑系统上传的现场排查照片雷同,如全椒县。

(二) 自建房鉴定方面。虽然我市经营性自建房鉴定工作已全部完成,但个别县正式鉴定报告还未全部出具,如定远县、全椒县。隐患整治方面。个别县市鉴定为D级危房的管控措施不到位,例如明光市。

四、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 严格落实问题整改。根据本次互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问题整改。系统录入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修改,提交审核;鉴定情况和整治情况未录入系统的要加快进度;对鉴定为C、D级危房的要抓紧整改,确保9月底前风险隐患得到管控。

(二) 开展“回头看”检查。各县(市、区)要根据9月9日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巩固提升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自建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查缺补漏、管控风险,进一步巩固提升“百日行动”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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