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4 09:13 作者:审批科张明辉 来源: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 字体【  

滁建审改办[2023]22

关于印发《滁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告知承诺审批服务效率,现将《滁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2023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滁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滁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2023版)

序号

阶段划分

事项名称

材料名称

1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告知承诺)
2.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

2

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类施工许可证

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告知承诺制办理

3

施工许可阶段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材料告知承诺

1.施工组织设计(含危险性较大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材料告知承诺)
2.有效期内的用地批准手续或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共享)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告知承诺制办理,其他项目信息共享)
4.消防审核意见书(大型密集场所或特殊工程需要)
5.资金情况落实承诺证明(材料告知承诺)
6.中标通知书(国有资金的需要提供)

4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事项告知承诺制(仅提供承诺材料,即可先审批)

5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事项告知承诺制(仅提供承诺材料,即可先审批)

6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批准

事项告知承诺制(仅提供承诺材料,即可先审批)

7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事项告知承诺制(仅提供承诺材料,即可先审批)

8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事项告知承诺制(仅提供承诺材料,即可先审批)

9

竣工验收阶段

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事项告知承诺制(仅提供承诺材料,即可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