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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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谯区、琅琊区住建交通局,市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五一”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部署落实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县市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安全防范工作责任。要深刻汲取今年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把“五一”期间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提前开展部署,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 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隐患排查整治

    (一)筑牢房屋市政施工安全防线。各县市区要结合《滁州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紧盯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事故易发频发安全隐患环节。督促施工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同时监管部门同步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隐患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在项目上宣贯、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指引等配套文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二)保障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稳定。以城镇燃气领域“清底”行动为契机,持续深化燃气专项整治,聚焦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采取精准严格有力的措施集中排查整治。要切实抓好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从根子上解决城镇燃气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强化对自来水厂及管网、加压泵站、二次供水等重点设施的管理和巡查,做好五一期间供水保障工作。污水处理单位要针对进水水温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工艺参数,确保污水处理安全运行和达标排放。

    (三)深化城乡自建房屋安全管控。“五一”小长假是旅游高峰期,各县市区要深入贯彻落实4月3日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加强自建房动态管理,督促乡镇街道加强巡查检查,防止“五一”节假日期间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将危房用作民宿,接待游客。同时,各县市区要在节前组织一次D级自建房“回头看”,防止撤离人员发生返流现象,切实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要抓紧系统销号,按照省厅要求6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销号,11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销号。

    (四)夯实消防安全隐患管理基础。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接连发生火灾事故,各县市区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抓好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一是突出建筑施工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建筑施工动火作业、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房、违规电气焊作业等重大隐患排查;加强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外墙保温材料管理。二是加强物业小区消防管理。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抓好“五一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检查,重点整治占用消防车和疏散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提醒业主外出做好“三清三关”。

    三、 突出安全管理,强化应急值班值守

    各县市区要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做好“五一“期间值班值守,作业期间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在现场值守监督。同时主管部门也要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严格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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