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7:44 来源: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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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由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西路81号907室,邮编:239000,电话:0550-3022930,电子邮箱:ahczjw@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信息941条,解读信息发布10条,回应群众互动交流 663次。积极做好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建议提案办理、行政权力运行、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基本信息公开,同时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局领导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栏目2、在线访谈1次,亲自解答和处理听众与网友的在线问题。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我局对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三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领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公开情况进行指导,通过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督促各县市区实施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我局对各县市区的基层政务公开领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将各县市区的评估情况上报省厅。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接收44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43件均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制定《市住建局网站、新媒体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对信息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杜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公民隐私的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发布各类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信息1614条。同时增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自建房安全整治”2个专题专栏,定期更新加强信息发布,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线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调整分工,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等工作,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14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0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08.01652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0

     0

     0

    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3

    0

    0

    0

    0

    0

    3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3

    0

    0

    0

    0

    0

    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的指导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加强主动公开,进一步提升公开内容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同时积极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各县市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高质高效回应好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年报附件:

    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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