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7:52 来源: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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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滁政办秘〔202075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电话:3022930,邮箱:ahczjw@163.com,邮编:239000)。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全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逾269条,按照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住房保障、城市建设、房产交易、建筑市场管理相关政策、监督电话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1件,分别涉及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产交易、拆迁安置政策和施工许可证办理。全部给与及时答复,满意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主动公开市住建局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会、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业务文件等。主动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面向社会主动公开本级2020年度财政决算、2020年度部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重点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根据相关业务管理职能,积极落实回应主体责任,对政务公开要点中列出的相关重点、热点情况进行主动披露;对于相关投诉反映的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问题,不含糊不推诿,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回应、办理、答复;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掌控正确舆论导向。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市住建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官方微博、微信新媒体广泛宣传住房城乡建设政策和工作动态,及时更新微博内容,让更多的人了解住建,宣传住建。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组织健全。我局根据领导班子的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第一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其他科室和局属单位配合,我局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具体明确科室负责,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高度重视。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每月召开科室负责人工作调度会,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工作动态信息发布偏多;二是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领域,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实效性;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业务素质。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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