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多名干部被通报

发布日期:2022-09-15 15:55 作者:机关党委石礼功 来源:滁州纪检监察网 阅读: 字体【  




01


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池河林业中心站副站长、林业发展中心财务室负责人方志良等人违规接受宴请并饮酒问题。2022年3月,方志良带队到大金山国有林场开展财务检查,违规接受被检查对象宴请并饮酒,大金山国有林场支部书记、副场长(主持工作)胡玉春等人陪同。2022年5月,方志良、胡玉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恭文公车私用等问题。2017年12月3日,杨恭文在担任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期间,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并造成交通事故,之后杨恭文安排单位驾驶员以驾驶员名义处理事故。2022年7月,杨恭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车辆维修费用已退赔。



02


凤阳县板桥镇二级主任科员张志标违规收受他人礼金问题。2020年4月,张志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板桥镇头铺村原党总支书记郑克学(已另处)0.5万元现金,为其谋取利益。2022年1月,凤阳县纪委给予张志标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凤阳县益民供水公司职工吴恩茂多次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问题。2008年至2021年,吴恩茂多次收受设备供应商赠送的烟酒、茶叶、手机等礼品;接受设备供应商提供的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施工、验收、工程款支付、供水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共计59.9万元现金及价值0.6万元超市购物卡。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凤阳县纪委给予吴恩茂开除党籍处分;益民供水公司解除与吴恩茂的劳动关系;违纪款已收缴并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03


凤阳县东华社区原党总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郑树保违规领取房屋征收补偿款问题。2017年8月,郑树保在府城镇独山路地块征迁中,重复领取房屋征收补偿款12.9万元。2021年12月,府城镇党委给予郑树保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凤阳县殷涧镇白云村党支部原书记吴昌文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2013年2月至2018年5月,吴昌文明知其直系亲属不符合低保申报条件,仍利用职务便利,为其直系亲属办理低保,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75万元。2022年6月,凤阳县纪委给予吴昌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已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