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东方花园(1#-3#、6#、7#、11#、D3#-D4#、D8#-D9#、D13#-D14#、S3#、S4#、幼儿园)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质保金
返还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18 16:10 作者:质安站许正东 来源:滁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阅读: 字体【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和顺·东方花园(1#-3#6#7#11#D3#-D4#D8#-D9#D13#-D14#S3#S4#、幼儿园、地下室)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按有关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托管期限已满,已申请返还,现予公示。自2022118日至2022124日公示期间,欢迎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550-3048460


 

20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