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4-19 11:41 作者:机关党委石礼功 来源: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1日至5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9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政治建设,严格纪律规律,强化党内监督,以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着力点,以“正风肃纪”大整改活动为抓手,立足六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意见,迅速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全面落实整改。

二是成立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巡改办,抽调专人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进行督查调度。局主要领导带领巡改办认真研究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原因剖析,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办法。各分管领导针对自己分管的科室和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研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三是加强人员思想教育,积极开展“正反”两方面警示教育。印发“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相关案例,以案示警,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住建系统干部职工观看《榜样6》,接受党员先进性教育。通过正反两方面教育,筑牢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思想防线,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四是局党组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咬耳扯袖”方式注重抓“关键少数”带头守纪律、正风气、树形象。积极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道德等方面,严抓遵规守纪,依法行政,依法用权,巩固强化权力边界,树立好标杆作用。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有短板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领会中央经济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国有企业改革、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房建设、建筑领域污染防治、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等,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二是开展跟踪帮扶帮带。市住建局以多种形式加强指导帮扶,帮助解决人员少、专业化人才少、职能机构设置难等矛盾问题。组织人员到两区等地进行驻点指导,组织全市40余人次参加行业互查互评,帮助提高行业承接和监管能力。指导成立消防审查验收机构10家。权力事项下放后,各单位能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坚持边受领、边学习、边实践、边完善,工作运转顺畅,做到了接得住、接得稳。三是组织业务培训。市住建局注重采取以会代训、挂职代训、现场跟训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先后4批次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培训,受训人员达360人次,组织240人次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培训。全市580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85人参加培训考核并取得执法资格证。四是加强调研跟进指导。先后到区(县)围绕权力事项下放履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共同分析履行权力事项面临的矛盾问题,面对面会商解决6个方面问题,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2)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员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并经2021年第20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印发。二是已组织在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部门)负责人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2.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3)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帮扶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引导。以省住建厅试点审批高等级资质这个契机,精准发力、扶强扶优,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对全市有望升一级、特级的企业进行梳理调查,对最有可能升一级的企业进行对口帮扶。巡察整改以来,全市新增建筑总包一级资质企业21家,创历史新高。二是上门指导、精准帮扶。对摸排上来的有希望升级的建筑企业,逐一进行梳理,对成熟企业进行重点帮扶,逐一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三是强化考核,兑现奖补。把高等级资质申报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把任务分解到每个县市区,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4)完善城市建设仍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调度,明确责任。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由市重点处、经开区具体负责实施,制定合流制管网改造工程,确定了时间表、任务图,迅速启动工程建设。二是强化责任,抢抓进度。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多次牵头调度推进,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前期审批程序,9月份正式启动实施一期工程,包括紫薇路、凤阳路、南谯路等8个路段改造,二期清流路、滁定路等6个路段施工单位现已进场加班加点实施改造,三期7条道路已完工,全市将完成合流制管网改造73km,到明年6月将完成全部105.7km改造任务。三是严格督促,深入谋划。不断加大对合流制管网改造工程的调度力度,每周形成工作进展情况简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呈报并抄相关单位,工程实施正加速推动。四是全力消除黑臭问题。会峰路渠和来安路出水口黑臭水体均已完成治理,且通过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 “初见成效”复核。针对反弹情况,分别调度市重点处、市经开区开展铁路箱涵、提升泵站、底板硬化等工程建设,达到晴天无水,雨天及时抽水,确保无积水,不再发生黑臭问题。五是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开展第三方水质监测工作,一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相关单位予以整改,形成动态监管机制。同时,督促两个调蓄池管养单位落实排水清淤等管养职责,调度市重点处、经开区做好相关工程建设,并提请省级部门进行现场复核检查,消除反弹问题。六是深入谋划“长治久清”。全面启动实施上游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从源头上解决污水排放问题。同时,制定出台《滁州市黑臭水体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多管齐下,共同治水,杜绝“九龙治水”的问题,确保职责不空、机制不乱,同心协力抓好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3.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5)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党员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均分别由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并作出决定。二是对住建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研究。

(6)对二级单位管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局企业改制领导小组持续推动企改工作。依法依规、积极推进,统一管理,集中办公。依法依规做好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完成“事改企”单位的股权划转和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并根据人事任职权限任命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监事,资产处置方案已经市财政局批复。三是废除相关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市级文件进行执行。四是已在建设大厦协调新的征收档案存放地点,二级机构原办公场所已清理腾空并交由市房产经营处公开对外招租。五是根据相关规定,经社区、街道、区住房保障部门逐级会议研究、公示及寄发律师函等方式,公租房闲置等现象已得到处理解决。六市建立内审和大额资金审计制度,加强对局属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管。

(7)化解信访能力还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和信访事项的领导阅批、受理、办理、交办、联合处置、督办等工作程序。二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切实抓好基础工作。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信访工作调度会等传达学习省委、市委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贯彻会议精神,做好信访安全保障等工作提出要求;对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判分析,分析评估,查摆薄弱环节,预警预测潜在性矛盾、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将任务分解交办。聚焦住房领域难点痛点,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做到一案一专班,局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牵头包案,责任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纠纷化解责任人。四是充实加强信访力量。五是成立工作专班,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工作方案向前推进,信访形势总体平稳。

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深入

(8)主体责任履行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人员政治意识和学习意识,提升政治执行力和公文处理综合能力。相关文件已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印发。二是局党组会学习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

(9)阵地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主管行业协会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听取各协会关于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汇报,加强行业协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二是经向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理顺与行业协会的关系。三是局党组会议学习了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协会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具体工作部署,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漏洞有弱项

(10)主体责任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进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工作分管领导。对2021年党风廉政工作具体任务进分解,强化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二是持续深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风险排查,深度挖掘业务权限中隐藏的风险点和风险源,加强监督,堵塞漏洞,做到依法依规行权用权,把“正风肃纪”大整改活动落到实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深刻查摆人情与权力关系问题,深刻查摆工作敷衍塞责、不担当问题,深刻查摆玩忽职守、监督不力问题。三是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提高政治站位、责任意识。

(11)“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党员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二是机关纪委持续对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科室、单位所属人员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通过谈心谈话,各党组成员严格加强对分管单位人财物的管理,及时掌握分管单位日常动态,摸清底数。

(12)警示教育开展不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以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抓手,积极开展“正风肃纪”大整改活动,巩固强化单位系统性风险梳理排查和整改。二是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积极开展“以案促改”排查整改工作,加强风险排查。三是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根基。

(13)监督重点不够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纪检监察组根据派驻工作特点,参加派驻单位的工作例会,学习驻在单位业务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工作。二是参加住建部组织的视频培训。三是在查办问题线索中学习业务工作。四是浏览驻在单位的门户网站,掌握工作动态,明确监管重点。五是协助党组出台《滁州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六是督促开展二级机构内审。七是督促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定防范措施。

2.作风建设不够严实

(14)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够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查调度。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的通知》,到项目现场逐个排查已回迁但不能办证的安置房项目进展情况。二是下发整改通知。明确要求县市区针对各个安置房情况,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按月通报,纳入考核。目前,已将该项工作已纳入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考核。

(15)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党组会议记录内容进行自查和重新整理。二是重新校对和打印了相关资料。三是根据机构改革及工作需要,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完善登记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作风建设。四是约谈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五是加强对局属单位日常考勤工作抽查督查力度,不定期通报考勤情况。六是跟换人脸识别考勤系统,严格考勤制度管理。

3.关键环节廉洁风险依然存在

(16)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工程结算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的把控项目的手续办理问题,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二是关于工程结算不规范的问题已请审计单位出示了审计说明材料,已追回相应款项。

(17)政府采购规避招标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相关采购制度的学习。二是类似工作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执行。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把控招标采购环节风险。

(18)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加强学习,强化严格执行制度的意识。二是修改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三是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审核审批,对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宣教,严格落实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四是严格落实“四单合一”和审批制度。报销费用时,严格审核附件是否齐全,附件未补齐的票据,一律退回。六是在局属单位开展对工会会费收取情况进行排查和补交工作。七是举办局属单位工会主席业务培训班,加强对局属单位工会主席、经审委员的业务培训。八是将工会会费收取情况纳入局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互查的范围。九是全面开展对往来帐的清理。对照相关财务规定,对符合冲账、核销条件的账目,予以冲账、核销。

(19)大额资金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和办法。制定印发《滁州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等规范文件,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强对监管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考评管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联合市金融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部门,对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情况,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专项检查,并约谈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相关商业银行发出核查函。三是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优化岗位人员设置,明确岗位职责义务,针对两大监管资金增设专职会计,做到账目日清月结,每月资金报表经股室负责人、中心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阅。建立业务审核与账目审核双向闭环管理制度。同时对预售监管资金实施专项审计,进一步保障资金安全。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欠缺有不足

(20)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定期研究,持续推进工作。

(21)机关党委履职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能力学习。强化《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相关规定学习。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年定期检查党费收缴情况。三是严格执行党费足额收缴标准对党费进行核算,按规定补齐党费。四是对支部建设优化调整,及时完成支部换届工作。

(22)党建工作弱化

整改情况:认真履行党支部党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党建活动和落实党务公开内容。结合年度党建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

(2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立行立改,及时召开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严格规范和整改党组织生活记录。

(24)党员发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务知识专题培训。二是对党员发展材料进行检查、指导,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把关。三是对每年新发展党员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将党员发展纳入年度党建考核。五是约谈责任单位党务工作人员,提升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水平。

(25)“红色物业”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市本级物业办座谈会,分析存在问题原因。二是制定“红色物业”支部培训计划,适时组织分批培训。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滁州市红色物业工作标准》,进一步细化“红色物业”工作内容,强化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列为重点改革事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五是印发《滁州市城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指南》《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十六问》宣传册,在媒体、网络平台加大政策宣传,提高业主对加装电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相关政策法规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六是发挥辖区社区党员干部、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居民代表基层组织协调能力,共同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和加装电梯业主思想工作。七是优化系统使用,指导物业企业、相关业主做好系统申请维修资金,各级主管部门系统审核,缩短审批时间。八是学习杭州市、成都等地经验做法,推进维修资金增值收益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探索电梯维修保养新路径。

(26)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滁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二是结合选拔任用干部,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三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四是积极开展干部交流轮岗。

(27)日常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纪教育。二是开展风险摸排和建立登记台账,并报纪检组备案。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加强重点监督监管。四是组织签订廉政承诺书。

(28)落实巡察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巡察相关规定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巡察整改工作跟踪督办力度,坚持举一反三,常态长效,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召开局专题党组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局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未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谈各自的认识,并作出相关说明。四是研究部署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强行业突出问题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需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局党组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仍需进一步推进和落实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取得应有的效果,同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住建工作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认真学习,全面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从建设现代化新滁州出发,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出发,讲政治,讲大局,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力度不减,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反馈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各项规章制度在实践中逐步规范完善,确保整改成果得到巩固。

二是勇于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

四是转变作风,增强争先进位意识。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进一步推动形成“严、快、实”的工作作风,立足安徽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努力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创一流,为滁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3036040;邮政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邮编:239000;电子邮箱:cyz66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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