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建设工程“琅琊杯”奖评选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12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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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11日,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滁州市建设工程“琅琊杯”奖评选办法》(建质2023﹞49号,以下简称《办法》)发布,现将主要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修订背景依据

    原《滁州市建设工程“琅琊杯”奖评选办法》(建质2022〕69号),存在具体实施单位不明确,评选频次频繁(每年2次)、申报工程无投入使用时间要求等问题,且不能与“黄山杯”申报工作相有效衔接。因此建议对该文件进行修订。

    2023年8月,市质安站牵头草拟了《滁州市建设工程“琅琊杯”奖评选办法》(修订版),并征求了水利、交通部门修改意见。

    二、《办法》修订过程

    《办法》修订参考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评选办法》,学习借鉴了合肥市、芜湖市等地先进经验及做法,并征求相关科室、单位意见后,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办法》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办法》共7章26条,包括总则、评选范围、申报条件、评选程序、成果运用、评选纪律和附则七个部分。修订内容主要如下:

    第一章,总则。一是明确“琅琊杯”奖评选工作具体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组织实施。二是明确“琅琊杯”奖每年评选、公布一次,获奖单位为建设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

    第二章,评选范围。一是明确“琅琊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在我市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建(改扩建)工程。参与评选工程的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参与申报。二是重新调整了水利工程申报规模标准要求。

    第三章,申报条件。一是规范了申报“琅琊杯”奖的工程应具备的条件,增加申报工程时间界限和使用检验时间要求。二是调整了不得申报“琅琊杯”奖的情况。

    第七章,附则。一是调整优先申报“琅琊杯”奖工程内容。二是明确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滁州市建设工程“琅琊杯”奖评选办法》(建质2022﹞69号)同时废止。

    解读机关: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单位: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人:张大为

    联系方式:0550-304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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