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滁州市建筑市场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1 08:26
    【字体:打印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因受经济环境影响,传统建筑行业压力骤增,房地产与施工企业均在探索全新的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前期政策文件对目前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划分不明,较多总包、分包合同签订、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等建筑市场行为形成有效深入监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市住建局走访了解新时期企业运营管理模式,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滁州市建筑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知》深入细化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压实了各方建设主体责任,探索了深入有效的新时期事中事后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做好《通知》起草工作,市住建局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全面开展在建项目市场行为检查工作,综合分析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并多次组织深入研究讨论,摸清问题、分析堵点、分类施策。2023年5月15日在征求市住建局各科室意见建议,经市住建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查后,6月1日由市住建局印发《通知》。

    四、工作目标

    规范施工总承包、分包模式,扎实做好建筑工程过程监管,防止出现因违法发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的纠纷或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针对目前建筑市场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草拟《关于进一步规范滁州市建筑市场的通知》从三个方面进一步细化管理。

    一是严禁违法发包。明确建设单位禁止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对应由一个施工总承包承揽的单位工程不允许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不在施工总承包范围的附属工程应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反上述规定的项目立即停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立案查处并对建设单位实施信用惩戒。

    二是严禁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存在联合体承包工程但一方未进行施工组织管理;承包单位转包或肢解以后发包;专业分包对非劳务作业再分包;劳务承包单位对劳务再分包等常见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上述问题一律停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立案查处并实施信用惩戒,影响恶劣的暂停在滁州市场承接工程并抄送企业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存在问题,立即停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立案查处,并在实名制平台中列入黑名单,暂停在滁州市场承接工程,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监理单位发现问题未及时履职的,一律通报并实施信用惩戒。

    三是强化组织管控。明确各县市区应承担建筑市场行为监管责任,按期巡查建立资料,市住建局主动监督,对未落实要求或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问题项目超过检查比例30%的县市区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解释机关: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吴宇栋

    联系方式:0550-303114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