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深基坑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20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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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一)制定背景

    基坑工程是建筑施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超过一定深度或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称为深基坑,其具有综合性强、风险性大以及临时性的特点,以上特点,使得深基坑建设过程中需多方参与,多种因素的组合也造成了监管过程十分复杂。机构改革前,滁州市规建委为加强建筑施工深基坑管理,印发了《滁州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建管〔2015〕30号),但就目前来说,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更新以及发文单位的撤并,原规定已不能满足深基坑管理的需要,在此背景下急需对原规定进行修订。

    (二)制定依据

    新的深基坑管理规定,主要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等相关规定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基坑工程属于超危大工程管理范畴,超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住建部危大工程管理规定中对于超危大工程有明确的管理条文,但由于近年来基坑工程施工的安全事故在全国各地频发,基坑工程急需细化管理程序、明确参建各方责任。为加强我市深基坑管理,提升我市深基坑工程的监管水平,特制定我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三、主要内容

    《滁州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共十章52条。第一章明确了深基坑的定义、适用范围及监管部门;第二章明确深基坑的报建及许可;第三章主要说明深基坑工程施工前的相关准备工作;第四、五、六、七章分别介绍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第八章明确了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的评审要求;第九章明确了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第十章为附则,主要明确文件的解释单位和生效时间。

    四、文件起草过程

    2021年9月开始,我局就文件的编写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广泛收集资料,对国内现有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了收集、分析和研究;二是对目前深基坑监管中常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同时参考其他地市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文件初稿。形成初稿后,先后征求了各县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的意见,后经我局法制科合法合规性审查后,形成了新版的《滁州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五、工作目标

    夯实深基坑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职能,保障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

    六、惠民利企创新举措

    修订后的《滁州市深基坑管理规定》细化了深基坑工程的各项管理举措,特别是明确规定深基坑工程需执行设计方案的专家论证制度,避免了部分设计单位因设计经验不足而造成的设计无法满足施工的现象发生,实现基坑支护安全管理的源头管控,提升深基坑工程本质安全。

    、修订后的管理规定与管理规定的区别与联系

    修订后的《滁州市深基坑管理规定》,保留了原规定的主要内容,主要修改部分如下:

    (一)将发文单位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修改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删除了深基坑监测方案需专家论证的要求;

    (三)明确深基坑工程单独发包施工的需办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许可证;

    (四)删除了严禁二级基坑使用土钉墙或者复合土钉墙支护形式的规定。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在日常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中,各地主管部门一方面做好政策的宣贯与解释工作,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各项条文,同时还要强化深基坑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的问题隐患,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一律移交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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